根据2022年11月30日发布的《浙江药科职业大学公开招聘教师公告(2022年第二批)》,经报名、资格审查、试讲、综合面试、体检和考察,现确定下列人员为我单位拟聘用人员并公示如下:
序号 |
招聘岗位 |
岗位代码 |
姓名 |
性别 |
出生 年月 |
专业 |
学历/学位 |
备注 |
1 |
教师 |
A22-22-01 |
张影 |
女 |
1979.04 |
脏器病态药理学 |
研究生/博士 |
|
2 |
教师 |
A22-22-03 |
包汝泼 |
男 |
1976.08 |
中药学 |
研究生/硕士 |
正高级工程师 |
公示时间:从2023年8月28日到2023年9月5日,共7个工作日。
在公示期限内,有关人员均可实事求是向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事处、我校人事处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,在反映时应署真实姓名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。来信的有效时间以发信时的当地邮戳为准。
监督电话:0571-88904606(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事处)
咨询电话:0574-88839034、88839032(浙江药科职业大学人事处)
通信地址:浙江省宁波市奉化区四明路666号浙江药科职业大学人事处
邮编:315500
浙江药科职业大学
2023年8月28日